学院全体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和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学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学院党委将对全体教师开展师德师风与学术行为专项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查依据
依据《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系列师德规章制度及学校、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二、审查对象
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含博士后)
三、审查内容
1、师德师风方面,包含但不限于:
思想政治表现: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育教学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课堂纪律、敷衍教学、损害学生权益等行为;
师生关系:是否存在不当言行、学术压榨、利益交换等问题;
社会公德: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2、学术行为方面,包含但不限于:
学术诚信:是否存在论文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研究成果等行为;
科研规范:是否遵守项目申报、经费使用、成果署名等规定;
学术评价:是否存在评审不公、虚假宣传、不当竞争等问题。
四、审查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3月4日—3月6日)
全体教师对照审查内容开展自查,主动整改问题。其中,按照学校部署,即日起学院将开展第二阶段科研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自查及整改专项工作。具体自查内容可参考附件1自查表。
科研项目劳务费使用情况为此次自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请老师逐个项目进行劳务费相关支出的深入自查,如:是否存在虚构劳务支出、回收劳务费、超范围发放劳务费等违规现象。如有违规行为,主动上报问题。全校第二阶段自查完成后,如再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
2、学院审查阶段(2025年3月7日—3月9日)
学院党委联合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科研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监管情况自查专项工作小组,通过查阅材料、师生访谈、匿名问卷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
3、总结上报阶段(2025年3月10日-3月11日)
对存在问题依规处理并通报。
五、反映问题渠道
教职工、学生及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或提供线索:
电话:0411-84709284(工作日8:00-17:30)
邮箱:cljw@dlut.edu.cn(注明“师德师风/学术行为反馈”,邮箱长期有效)
意见箱:材料馆一楼大厅公示栏。
反映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7:00
学院将对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依规调查核实,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约谈整改或移交学校处理;对诬告、不实举报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25年3月4日